「群體」(Group)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互動且相互依賴的個人,結合在一起以達成特定的目標。「正式群體」(Formal Group)是由組織所設立的工作群體,而有特定的任務及工作,其目的是達成組織目標。「非正式群體」(Informal Group)是因友誼或共同興趣而行成的群體,多屬社交性質。
常見的正式群體如:「指揮群體」(Command Groups)、「任務群體」(Task Groups)、「跨功能團隊」(Cross-Functional Teams)及「自我管理團隊」(Self-Managed Teams)等。
群體發展階段
群體發展一般分五個階段:
(一)形成期(Forming):成員加入,定義群體目標、結構及領導。
(二)動盪期(Storming):成員可能對誰擁有群體的控制權,及群體應做的事有不同意見,因而產生衝突。
(三)規範期(Norming):群體會發展出緊密的關係,並展現群體的凝聚力,個人對群體有強烈的認同感及夥伴情誼。
(四)行動期(Performing):群體的功能已經完全功能化且為成員所接受。
(五)休止期(Adjourning):群體已預備要解散,高績效已不再是成員最重要的考量,如何收尾才是最重要的工作。
然而群體是一個動態的實體,不一定會很清楚地由一個階段發展到下一個階段;有時候是好幾個階段同時發生,甚至可能退回上一個階段。
群體績效與滿意度
影響群體績效和滿意度的變數包括:群體成員的能力、群體大小、衝突程度,及要求成員順從群體規範的內部壓力等。
工作群體會受到「外部條件」的影響,包括:組織的策略、職權結構、正式規章、組織資源多寡、人事選拔標準、組織績效管理系統與文化,及工作空間的實體佈置等。
一個群體的績效水準,相當部分是取決於「群體成員」所帶來的資源,如:成員的知識、能力、技術及人格特質。人際關係的技能,包括:衝突管理、衝突解決、相互合作解決問題和溝通等,也是促成群體績效的重要條件。
「群體結構」界定成員的「角色」、「規範」、「順從」、「地位體制」、「群體大小」、「群體凝聚力」及「正式的領導能力」等。
「角色」(Role)指社會對某種身分的人所期望的行為模式。當一個人面臨不同的角色期望時,就可能產生「角色衝突」(Role Conflict)的問題。
「規範」(Norms)是群體成員所接受的共同標準或期望。組織的普遍規範如:努力的程度與績效、衣著、忠誠度等。
「順從」(Conformity)在群體中是一種很大的約束力量。順從群體的傾向會影響個別成員的判斷力及態度。當順從群體的壓力過大,使個人的意見完全無法提出,而一味順從群體時,即為「群體迷思」(Groupthink);常出現於有明顯群體特色,且特色在成員心中有相當份量,或該群體特色的存在受威脅時。
「地位」(Status)指個人在群體中的聲望、職位或階級;是影響個人行為的重要激勵因子。地位可以來自組織正式的賦予,也可能是非正式的獲得。
不同「群體大小」(Group Size)也會影響績效和滿意度。證據顯示,小群體可以更快速完成工作;但一般而言,擁有十二名以上成員的大群體,較容易有多樣化的意見,對於尋求事實真相以解決問題的表現較佳。另外,隨著群體成員數增加時,每位成員的貢獻有遞減的趨勢,此現象稱為「社會賦閒」(Social Loafing)。管理者必須衡量每位成員的努力程度,以避免「搭便車」及「混水摸魚」的問題影響群體表現。
「群體凝聚力」(Group Cohesiveness)是成員受群體吸引而共享群體目標的程度。高凝聚力的群體更有效能。
此外,「群體決策」和「衝突管理」也是很重要的群體工作程序。
在決策過程中,個人決策的速度及效率會比較高;但如果重視準確性、創造性及接受度,「群體決策」會更有效。證據顯示,五或七人的奇數群體,是最有效能的。
「衝突」(Conflict)是指雙方「認知」的意見或作法差異,而導致某種程度的干擾或對立。「衝突的傳統觀點」(Traditional View of Conflict)認為應避免衝突。「衝突的人際關係觀點」(Human Relations View of Conflict)認為衝突是很自然的,它是任何群體所無法避免的,且不一定是負面的。「衝突的交互影響觀點」(Interactionist View of Conflict)認為衝突對群體不只是一種正面力量,有些衝突對群體效能的提升是有必要的。
有建設性的「功能性衝突」(Functional Conflict)能支持群體目標,並改善群體的績效。「非功能性衝突」(Dysfunctional Conflict)則會破壞及妨礙團隊達成目標。兩者的差異在於衝突的類型。
「關係衝突」(Relationship Conflict)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「程序衝突」(Process Conflict)與工作完成的步驟有關。「任務衝突」(Task Conflict)則與工作目標及內容有關。關係衝突幾乎都是非功能性衝突,會造成人與人間的敵意與疏離,阻礙組織任務的達成。低度的程序衝突及任務衝突屬於功能性衝突,可以激發創意討論,有助於群體績效。
當衝突程度過高時,管理者可透過「通融」、「避免」、「強制」、「合作」、「妥協」等方法解決衝突。
群體行為模式顯示,群體程序中群體績效和成員滿意度的,也取決於目前的「群體任務」,包括任務的「複雜性」(Complexity)與「相依程度」(Interdependence)。當任務是複雜且相依時,需要更有效的溝通和衝突控制。
創造有效的工作團隊
相對於「工作群體」(Work Groups),「工作團隊」更強調共同努力的集體工作。工作團隊(Work Teams)的成員利用「正面的綜效」(Positive Synergy)、個別或共同的責任,和互補的方式,積極朝特定的共同目標前進。
最常見的四種團隊類型為:「問題解決團隊」、「自我管理團隊」、「跨功能團隊」與「虛擬團隊」。
「問題解決團隊」(Problem-Solving Team)是由同部門,或相同功能領域的員工組成,其任務是改善工作流程或解決特定的問題。然而問題解決團隊很少被授權直接執行所提出的任何建議,因此促成「自我管理團隊」的發展。
「自我管理團隊」(Self-Managed Team)是由員工組成的正式團隊,其管理具自主性而沒有受管理者的監督。
「跨功能團隊」(Cross-Functional Team)是組合不同領域的專家,以共同完成各式各樣任務的工作團隊。
「虛擬團隊」(Work Groups)是使用電腦科技將分散在各地的成員連結,以完成共同目標的團隊。
有效團隊的特徵包括:清楚的目標、相關的技能、相互信任、一致的承諾、良好的溝通、談判技巧、合適的領導、內部與外部的支持。
現今管理團隊的主要挑戰為:管理全球團隊與瞭解社會網絡。
「社會網絡結構」(Social Network Structure)是群體中人與人之間的非正式關係。群體成員間的非正式社交關係,可能增進或阻礙該群體的效率。當團隊成員間有高度的人際關係連結時,會更容易達成群體目標,也更願意相處在一起。
※以上整理自:林孟彥、林均妍譯(2011),Management, 10e / Stephen P. Robbins, Mary Coulter.(2009),管理學,十版,臺北:華泰文化出版。
(學習筆記/葉瑞其 2021.07.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