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劃的基礎──建立目標及發展計畫

規劃」(Planning)包含定義組織的目標、建立達成目標之整體策略,以及發展全面性的計畫,來整合與協調組織的活動。規劃不僅重視目的(要完成什麼),也重視達成目的之方法(如何完成)。

企業需要規劃的理由至少包括:(1)規劃可以指出方向;(2)規劃可讓管理者放開心胸、預期改變的發生與其所帶來的衝擊,並發展因應行動等,來減低不確定性的風險;(3)規劃能減少資源的重疊與浪費;(4)規劃所建立的目標與標準可做為控制之用。

大部分研究結果顯示規劃與績效間存有正向關係。

組織目標

規劃有兩項重要元素:「目標」和「計畫」。

目標」(Goals或Objectives)是個人、團體或整個組織所期望達到的結果。「計畫」(Plans)是記載「如何達成目標」的文件,通常包括:各項資源的分配、時程表及完成目標的必要行動。

大多數組織的目標都與財務或策略相關。財務目標與組織的財務績效有關,而策略目標則與組織其它功能的績效有關。

陳述性目標」(Stated Goals)是指將組織目標透過公開陳述,讓不同的利害關係人都能瞭解。陳述性目標常出現於組織章程、年報、公關聲明或管理者的公開談話中,我們常可發現組織的陳述性目標間常有矛盾衝突之處,而且常受各利害關係人對組織的不同期望所影響。如果要知道組織的「真正目標」(Real Goals),可由其組織成員的各項作為推知。

計畫的類型

描述組織計畫最常用的方法是:廣度(策略性vs. 操作性)、時間幅度(短期vs. 長期)、明確度(方向性vs. 特定性)及頻繁度(單一性vs. 經常性)。

依據上述四個構面,計畫的類型可分為八種類型:

(一)「策略性計畫」(Strategic Plans):應用於整個組織與建立組織全面性目標的計畫。

(二)「操作性計畫」(Operational Plans):針對某特定操作部門的計畫。

(三)「長期計畫」(Long-Term Plans):考量時間達三年以上的計畫。

(四)「短期計畫」(Short-Term Plans):時間在一年或以下的計畫,中期計畫則介於兩者之間。

(五)「特定性計畫」(Specific Plans):定義清楚,目標明確而沒有模糊或可議之處。當不確定性很高時,管理當局必須保持彈性,以因應非預期的變化。此時,方向性計畫是較適合的。

(六)「方向性計畫」(Directional Plans):建立一般準則的彈性計畫。它指出目標的方向,但不會在細節行動上有太多的規定或限制。

(七)「單一性計畫」(Single-Use Plan):是管理者針對特殊需要所定的一次性計畫。

(八)「經常性計畫」(Standing Plans):則是提供重覆活動之指導,經常性計畫包括第六章所介紹的政策、規則和程序等部分。

 

計畫的類型計畫的類型

 

建立組織目標

組織目標提供了管理決策與行動的方向,且可作為衡量績效的指標。組織成員的每項工作都應該有助於目標的達成,這些目標可用「傳統目標設定法」或「目標管理法」來設定。

傳統目標設定法」(Traditional Goal Setting)是由高階主管設定一個目標,然後再分為各階層的細部目標。如果是廣泛的策略性目標,在目標交辦過程中,需要給這些「模糊不清的目標」更明確的定義。只是在每一階層管理者試圖釐清目標時,往往會加入自己的解釋,或不知不覺中加入自己的偏見。結果在層層轉述中,容易失去目標的明確性與整合性。

如果從上到下的組織目標,形成一種整合性的目標網,稱為「方法目標鏈」(Means-Ends Chain)。亦即上下層的目標息息相關,環環相扣,以竟事功,此即為傳統目標設定的過程。

許多組織採用「目標管理法」(Management By Objectives, MBO),由員工和經理人一起訂定明確的目標,並根據這些目標來評估員工績效。MBO包含四個元素:(1)清楚的目標;(2)參與式的決策制定;(3)明確的期限;(4)成果的檢視。研究指出,MBO是有效激勵員工的目標設立方法。

良好目標的特色的特色包括:(1)以結果而非以行動的方式寫出來;(2)可衡量且可量化;(3)有明確的時間表;(4)富挑戰性卻不好高騖遠;(5)以書面方式呈現;(6)讓所有相關的組織成員知悉。

目標設立的步驟如下:

(一)回顧組織的使命(Mission)或目的(Purpose)。

(二)衡量現有資源。

(三)獨自或參考他人的意見來設立目標。

(四)寫出目標並傳達給所有相關的人。

(五)檢查結果以確認目標是否達成。

發展組織計畫

影響規劃的權變因素有三種:「規劃階層」、「環境的不確定性」,以及「未來承諾投入時間的長短」。「承諾投入的概念」(Commitment Concept)指在計畫發展時,其規劃的時間幅度應涵蓋所有「需要投入資源」的時間點;若規劃的時間涵蓋過長或過短,都可能導致計畫沒有效率或效能。

傳統上,規劃是高階主管透過「正式規劃部門」(Formal Planning Department)中,一群規劃專員的協助來完成。另一種規劃方式包含更多成員的參與,這種方式並非由上級交辦計畫,而是由不同部門與階層的員工一起討論,而發展出適合各單位的計畫。

 

階層分明的組織規劃階層分明的組織規劃

 

傳統目標設定法的負面效應傳統目標設定法的負面效應

 

動態環境中的有效規劃

儘管有些人對規劃的某些基本假設提出質疑,但透過有效的規劃,建立目標及發展計畫仍然是有必要的。

當外在環境不斷改變時,為了要能順利執行,計畫需有某種程度的明確,但卻又不能太過僵化。管理者必須認清規劃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;在執行計畫時,應配合環境的改變做必要的修正。當持續規劃時,計畫將越來越精確可行。

組織的扁平化也有助於動態環境中的有效規劃。管理者必須訓練員工有關設立目標、擬定計畫的技巧,並放手讓他們去做。


※以上整理自:林孟彥、林均妍譯(2011),Management, 10e / Stephen P. Robbins, Mary Coulter.2009),管理學,十版,臺北:華泰文化出版。

(學習筆記/葉瑞其 2021.07.10)